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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20 15:59:18



    3月19日下午,郑州高新区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作了动员讲话,高新区第三督导组组长姚五洲、副组长李明出席会议,姚五洲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主持。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靳四梅院长在讲话中强调,当前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紧迫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从牢固坚持党的领导的高度,从提升法院服务高新区等辖区建设的高度,从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要,攻坚克难,突出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把主要任务聚集到反“四风”上,要推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要找准病因,深刻剖析问题,要有追根溯源的意识。在剖析问题时就要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地找到问题产生的根源,应该做到是什么原因就找什么原因,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勇于追自己的根,揭自己的丑,亮自己的底;四要对症下药,真正解决问题。要重点做好“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集中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重点排查因裁判文书晦涩难懂、说理不清不透,质量不高,造成当事人不服甚至上访问题;认真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坚持院长接访,做到每起案件都有包案领导、有责任人、有化解措施、有办结时限。

    姚五洲代表督导组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实际,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以联系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注重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突出法院特色,搭建载体,扎实开展,统筹推进。

    会后,还对全体干警作风建设进行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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