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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立案到结案,三十分钟

  发布时间:2014-03-04 10:28:48


    安阳市市民小姚在做生意过程中,付给家住十八里河的被告5000元押金,双方生意完结后,对方未归还押金,为了要回5000元押金,2014年3月3日,小姚到管城法院起诉。鉴于案件标的较小,小姚又在安阳居住,来法院路途较远,管城法院立案庭的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场给被告打电话并在电话中与被告沟通调解意见,被告同意还钱。应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被告拿钱赶到法院。因还款中有1500元是1元纸币,法院工作人员协助原告对欠款当场清点,欠款当庭清结。小姚也在当日顺利回家,该起民事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一共用了30分钟,充分体现了管城法院在工作中一切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的服务意识。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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