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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庭长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4-02-27 14:28:11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办【2014】1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安排部署2014年全市行政审判工作,2月25日上午,中院在中原区法院后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法院行政庭长座谈会。中院行政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全市各基层法院行政庭长参加会议,会议还特别邀请了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应诉处李胜利处长到会参与座谈。

    会议首先组织参会同志集体学习了《意见》,并介绍《意见》的出台背景、制订经过和对今后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之后,全市各基层法院行政庭长结合本单位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和贯彻落实《意见》情况开展座谈,同志们一致认为:《意见》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反映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也是对全市行政审判工作的极大支持,对于推进全市行政审判工作发展,规范行政机关应诉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预防和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意义重大。下一步,各法院行政庭长将向本院党组汇报《意见》精神,并以适当方式向辖区党委、政府进行传达,督促落实。市政府法制办应诉处李胜利处长随后发言认为:落实《意见》重在制度。法院行政庭应当与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主要是信息通报和共享工作机制,建议法院加强行政机关败诉情况、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履行生效判决及落实司法建议情况等审判信息的收集通报工作,便于政府法制机构依据《意见》进行责任追究。

    最后,中院行政庭结合《意见》要求和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在推进行政首长出庭工作、强化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健全与政府法制机构信息通报制度、规范庭审和裁判文书写作、加强行政案件立案和诉前协调、规范案件交叉管辖、行政指导案例报送等方面对2014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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