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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失恋苦 抢夺进班房

  发布时间:2004-04-06 16:01:12


    为解脱失恋带来的痛苦,南乐县来郑打工的张志凯竟然想出了抢钱坐监逃避心仪女孩的“绝招”,昨日,他因抢钱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听到法院的宣判,张志凯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2003年7月,张志凯在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一商店打工时认识并喜欢上了该店主的女儿吴某,从此,张志凯开始对吴某大献殷勤。然而无论张志凯多么用心,吴某就是不答应和他谈朋友。张志凯一气之下离开该商店。人虽然离开商店,但对吴某的思念却有增无减。12月,他又到该商店找吴某,不但又一次被吴某无情地拒绝,还被商店里其他打工者嘲笑。心灰意冷的张志凯脑海里突然产生了抢钱的想法。他想,如果他抢钱成功,自己有钱了,吴某或许愿意跟自己谈朋友,即使抢不成,还可以坐牢逃避吴某。2003年12月27日下午5时许,张志凯到郑州市新郑南路某银行柜台前,趁正在存钱的储户不备,将其放在银行柜台上的1万元现金抢走,被该储户和银行保安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志凯抢夺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夺罪,根据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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