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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镭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4-02-21 12:16:09


    高镭,男,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出生于1983年11月, 2005年5月经公开招录到我院参加工作, 2006年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获得个人嘉奖,2012年度获得“郑州市涉诉涉法信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2010年、2011年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2012年年度考核称职。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良好的党性修养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法律业务知识。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在政治、思想、行动上能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注重理论和实践相合,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

    二、具有勤劳肯干的工作精神。在工作中,我勤劳肯干,任劳任怨。到办公室负责机要科工作以来,我认真学习保密法规,熟练的掌握了公文处理、机要文件及明电流转、密码电报管理等工作。我在工作中敢于创新,在院机关内部统一了内部明电格式,并做好编号工作;在2012年新的公文格式出台后,及时制定新的公文格式模版;协调市保密局为我院涉密计算机安装“三合一”信息安全系统;在院总值班室设立干警服务热线,为全院干警服务。在办公室党支部正确领导下,全科同志团结协作,经过不懈的努力,我院被评为2012年度郑州市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三、廉洁奉公,严格纪律作风,爱岗敬业。坚持勤政与廉政的统一,事业心、责任感强,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警钟长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工作八小时内,以身作则,遵守院里各项工作规章,严格纪律作风,工作八小时外,高标准要求自己,严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纪律,严肃生活作风,突出敬业精神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四、在工作中还存在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学习上还不够深入、系统,今后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的矛盾,深入系统学习法律业务知识,提升自身专业技能。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对学习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各项业务,夯实基础,灵活运用合理的方法和措施。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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