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儿童被熟人以到家中玩电脑为由骗走,后对其家属进行勒索,2天后被送回,期间男孩完全不知自己被绑架。这起绑架案后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中牟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绑架者王能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骗取信任
2013年,只有初中文化的王能从老家来到中牟县白沙镇打工。平常在闲暇时王能会坐在离打工地方不远的十字路口歇息。8岁的小华常与小伙伴到这个路口玩耍,因此与王能结识。
2013年5月27日17时许,王能再次在这个十字路村东侧的路口歇息,遇到想玩电脑的小华,王能便以让小华到自己家玩电脑为由,将小华骗走。后经考虑,又以要带小华去采蘑菇为由,带着小华去了一片丛林中。小华自己玩的不亦乐乎,累了之后便沉沉睡去。
勒索钱财
王能趁小华睡觉的时候去买食品,并向小华的父母送去两张纸条,其中一张上写着,要拿4万元来赎小华;后连同小华的一双凉鞋用塑料袋包裹后,一起送到小华就读的小学校门口,交代学校要将字条送到小华的父亲手中。当天晚上9点多时,同村的人一同寻找小华无果,后小华的父亲接到字条,同村的人立马报警。
因小华吵闹着要回家,王能承诺第二天送他回家。
审理判决
5月29日早上,王能将小华送到原来的那个路口,便骑着摩托车回去。后直接买车票打算回老家。
王能在火车站被警方逮捕归案,王能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王能说因为临近过年,老家的人频繁去家要账,想要勒索一笔钱还账。
2014年1月16日,这起绑架案在中牟法院开庭审理,经过审理认证,王能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