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不义之财费尽心机,个体运输户候更朝先是在自己的油罐车中焊接了一、二十个小铁钩,随后,在为客户拉食用油前,将其准备的6个容量为25升的塑料油壶绑在铁钩上,拉油时,油罐车灌满油时,塑料油壶也就灌满了,拉到客户那里后,等油罐车的食用油流完后,塑料油壶里的油却不会流出来,候更朝将油壶里的油倒出后卖掉,以此为手段盗走客户总价值9200余元食用油2300斤。
2004年4月5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候更朝被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现年44岁的被告人候更朝系河南省登封市石道乡候沟村农民。高中文化,系个体运输户。几年前,候更朝购买了一辆油罐车,以给他人拉食用油为生。在为他人运油过程中,候更朝发现,光为别人运油,自己挣不了多少钱,经过仔细的观察,候更朝决定利用自己的油罐车做文章。随后,候更朝雇人在自己的油罐车中焊接了一、二十个小铁钩,并购买了6个容量为25升的塑料油壶。当有客户雇佣自己运油时,候更朝便提前将其准备的6个容量为25升的塑料油壶绑在铁钩上,拉油时,油罐车灌满油,油壶也就灌满了,拉到客户那里后,等油罐的油流完后,油壶里的油却不会流出来,候更朝回去后就将油壶里的油倒出后卖掉。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3年3月份以来,被告人候更朝用其个人的油罐车为被害人赵某、马某运输食用油,在运输食用油的过程中,被告人候更朝采用在油罐车内加装塑料油壶的方法,多次盗窃两被害人大豆色拉油1390斤,大豆油710斤,葵花油200斤,总价值9200元。
再说被害人赵某以前从外地进油时,一直雇佣候更朝开油罐车跟着去运油,每运来一车油,赵某都会赚上一笔钱,但自2003年11月以来,赵某却赔起钱来,赵某便怀疑是候更朝让油没有流出来完,但经过几次仔细观察,赵某发现候更朝每次都是让油罐车油流完最后一滴油才走的。赵某遂怀疑是候更朝的油罐车有问题。2004年1月28日,赵某趁候更朝又一次为自己运油后卸完油时,悄悄爬上了候更朝的油罐车,把油罐车的顶口打开,发现了“藏”在油罐车的油壶。赵某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4年1月29日,被告人候更朝被公安人员抓获。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候更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候更朝归案后,尚能坦白交待,所盗窃的赃物已按涉案标的全部退回,有悔罪表现,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候更朝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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