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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王新生院长到中原区法院为进城务工人员发放案件款

  发布时间:2013-12-04 16:19:37



    12月3日下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莅临中原区法院参加关于“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现场履行发放活动。市中院副院长王志民、办公室主任张志勇、民二庭庭长赵洪印、执行局副局长罗保善、民二庭副庭长赵军胜,中原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薇及其他部分院领导参加活动并进行座谈。

    王新生院长首先为2名进城务工人员现场发放劳务报酬执行款共计19290元。随后,王新生院长亲切地与2名农民工进行了座谈,王新生院长等市中院领导讲到郑州市法院系统近年来开展了5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已经形成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13个基层院都已成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法庭,使此项工作规范化、集中化、常态化。开设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使此类案件实现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反响很好,已成为农民工维权的主力军。要通过大力宣传让农民工了解维权途径,在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及时到法院维权。最后,王新生院长强调不能让农民工流汗又流泪,要充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为他们安心工作、踏实生活提供强大法律保障。

    会后,王新生院长一行在中原区法院徐薇院长等人的陪同下,前往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科为农民工郝某发放伤残赔偿款。刚刚30岁的郝某于2012年10月在建筑工地工作时被高空坠物砸伤导致二级伤残,施工方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先后支付一年治疗费27万元后停付,双方和解无果之下,郝某于2013年11月7日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被告支付伤残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10余万元。为让郝某尽快拿到赔偿款,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通过调查取证、释法明理,确定赔偿标准,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自愿一次性再支付郝某赔偿金100万元。12月2日,第一批赔偿金50万元打到法院账户上,从起诉到拿到赔偿只用了不到两周时间。王新生院长来到病房为郝某发放了50万元的支票,并送上鲜花表示慰问。他亲切地和郝某交谈,并嘱托医生全力对农民工进行救治,让他尽早康复。

    活动结束,王新生院长表示,今天的活动只是全市法院系统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一个阶段性成果总结,剩下的一个多月,全市两级法院要继续努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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