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热心”帮忙介绍工作 欺瞒诈骗获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3-11-28 11:21:32


    因病住院期间,被告人陈某以帮同病房室友女儿介绍工作为由,先后四次骗取被害人赵某现金12700元。11月28日,新郑市法院依法对陈某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新郑市民陈某,是一名普通工人。2013年6月,陈某工作时不慎将腿摔伤,在新郑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与他同病房的赵某,因腿部刚做完手术,前两天刚转为普通病房。陈某一见面便主动与赵某搭讪,两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了好朋友。闲暇时间聊天时,赵某谈及自己有一个小女儿,刚刚大学毕业还没有工作,他想让女儿到事业部门上班,但一直找不着途径和机会。

   “现在找工作这么难,咱这家庭条件一般,又没有权有势的亲戚朋友,啥时候才能给闺女找一个好的工作呢?”说到小女儿,赵某坦言自己很苦恼。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顿时,陈某便想,反正自己身体也恢复差不多了,为什么不借此机会从中捞取一笔呢?于是,陈某便称自己的表弟在新郑某事业单位当主任,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帮忙问问情况,或许可以帮赵某的女儿安排到事业单位上班。

    一个多月的相处让赵某对陈某毫无戒心,一听说能陈某主动帮忙,赵某便对陈某充满信任和感激。在陈某出院前后期间,他以托关系请客吃饭、给相关负责人包红包为由,先后骗取被害人赵某现金127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念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的事实,遂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郑州法院网刘花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