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嫌女婿贫困,数次教唆女儿与丈夫离婚,2013年9月25日登封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
女子刘某是一个聋哑人,并患有乙肝,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身心疲惫,经媒人介绍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张某,张某为人老实忠厚,且受过高等教育是个大学生,就是家境十分贫寒,因此一直未婚。刘某虽身有残疾但美丽善良,两人很快就走进了幸福的婚姻殿堂。然而刘某养母嫌怨张某家庭贫寒,多次唆使刘某与其丈夫离婚,刘某经不起养母的威迫利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丈夫离婚。在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多次表示不想与刘某离婚,不嫌弃刘某,愿意好好照顾她,虽然有听力障碍和语言障碍,刘某听不到丈夫的深情款款的表达,但却被丈夫含情脉脉的双眼所感动,眼里噙满泪水。
登封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张某在共同生活中,要互谅互让,互敬互爱,不能因生活琐事就使家庭破裂,刘某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由此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
法官提醒:
一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不仅仅靠物质条件,心灵沟通感情和谐更为重要,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