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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六项措施促廉政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04-04-02 15:07:33


    3月26日,郑州高新区法院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二楼审判庭隆重召开。本次会议是法院纪检组经郑州高新区党委批准成立后首次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郑水泉作了重要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兼纪检组长高山对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布署。

    高院长指出,针对法院所管辖区域内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较多的特点,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应以优化经济环境,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工作重心,以胡锦涛同志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三项标准为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使法院真正建立公正与效率的工作机制。围绕以上内容,高院长从建立法院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制度二方面提出了六条工作计划。1、在法院内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制定从院长到干警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并在年终进行廉政大检查,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2、定期组织干警学习《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等相关材料,加强对干警的党纪、政纪、审判纪律教育及警示教育;3、组织院领导干部学习《2004年郑州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意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杜绝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现象的发生;4、建立对发还、改判案件的登记备案和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案件的错案追究制度;5、对被反映存在一般性问题、尚不够纪律处分的干警实行诫勉谈话制度,防微杜渐,对经调查后发现确实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6、在法院外部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实行外部监督、舆论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的办法,聘请辖区内人大代表、企业负责人、居民代表为廉政监督员,及时对法院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郑院长作最后总结发言,他指出纪检监察工作应以教育为主,制度保证,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郑院长同时强调院领导要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院党组要对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希望纪检监察工作与法院正在推行的“一六”工作新机制、“四防”方针结合起来,确保法院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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