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拿到赔偿款,俺前后从新乡到郑州跑了几十次,拖了一年多时间,可是经石庭长您的审理,前后不足两个月俺就拿到了钱,让百姓看到了高效办案的好法院和好法官的形象!太谢谢了!”接到石庭长递来的款项时,张北义激动的说道。
家住新乡市卫滨区向阳路的张北义于2009年11月起在郑州市运达造纸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被公司所属车辆撞伤,造成九级伤残。双方于2012年7月份协商达成赔偿协议,但运达公司一直未完全履付下余50000元赔款,致使张北义生活困难,病情加重。张北义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运达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支付相应款项。
案件交由新郑法院薛店法庭庭长石青峰审理。石庭长耐心细致的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多次奔赴劳动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查询、取证。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出调解书,后又亲自将运达公司给付的50000元交到了张北义手中。
9月2日上午,张北义等三人将一面印有“清正廉洁,一心为公”的锦旗赠给了石庭长,以此表达他们对法院法官倾心尽力为农民工办实事,解难题的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