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上下功夫,在监督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上创新效,连续5年被评为郑州市行政审判先进单位,并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中一直名列前茅。
二七区法院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坚持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通过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使行政首长及时了解本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者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该院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一些维稳效能。行政审判庭选取公安交通行政处罚、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药品举报、行政不作为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开展巡回审判,组织当地群众或被告单位职工旁听案件审理,通过以案释法,使旁听者受到法制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去年以来该院巡回审判行政案件3 8件,巡回审判率达到了245%。与此同时坚持能动司法发挥司法建议作用,针对行政机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制作司法建议书时努力做到把握准确,说理透彻,依据充足,建议合理,行文规范,确保建议质量和可行性。建立司法建议的跟踪监督机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一个月内对司法建议给出反馈意见,督促被建议单位认真办理落实。去年以来二七区法院共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 8份,其中1 2份得到落实,实现了司法与行政互动执法的良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