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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法院十五年行政审判工作突出呈现七大特点

  发布时间:2004-04-02 14:53:05


    金水区法院通过对1989年至2003年15年间审结和执结的各类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统计分析,突出呈现七大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大,逐年递增。据统计,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共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660件,其中2003年受理诉讼案件248件,比2002年增长65.3%,比1989年增长49.6倍;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330件,执结2289件,执结标的金额3476.3万元。

    二是案件种类多,新类型案件多。十五年间行政审判领域不断拓宽,行政案件类型日趋多样化,行政审判案件的种类由原来主要是公安、土地、林业等几种增加到50多种,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执法行为。其中公安占总收案的44.7%,政府机关占13.2%,土地、城建占6%,工商占3%,办事处、村委会占14%,其它占21.8%;新类型案件,如:不服强制性补偿、不服颁发办学许可证、不服高招录取、不服不予颁发毕业证、派遣证、不服预售房屋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盐准运证、不服不予房屋上市交易、不服颁发科技成果权、不服车辆过户、车损估价等。

    三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层次多,级别高。由于我院地处省委、省政府所在地,区域位置特殊,涉讼行政机关涵盖省、市、区、乡(镇)四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四是行政机关败诉率高、胜诉率低。在判决的553起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案件214件,胜诉率38.6%。被告败诉339件,败诉率61.3.%;败诉原因有七种情况,不作为、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显失公正以及主要证据不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错误等。

    五是当事人撤诉率较高。在审结的案件中,当事人撤诉案件522件,撤诉率31.4%;当事人撤诉原因主要是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六是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涉及部门多,标的大。主要涉及工商、劳动、物价、卫生、环保、土地、计生等部门。如有的执行案件标的金额达70多万元,拆除违法占地面积达100多亩。

    七是案件审理难度相对较大。因城市拆迁、农民负担、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往往涉及面广、人数众多、矛盾尖锐。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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