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依法打击拒执犯罪 积极推行执行公开

——郑州中院执行局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司法为民宗旨

  发布时间:2013-07-18 10:55:34


    郑州中院执行局在省法院和中院党组的领导下,坚持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为抓手,以提高执行案件质效为主线,以全面提升执行工作的整体水平为目标,大力推行执行公开,积极展开各项工作,努力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尤其是2012年以来,先后认真组织开展了“破解执行难执行课题实践活动”、“依法严厉打击拒执犯罪活动”、“清理超期未结执行案件活动”、 “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曝光被执行人活动”、“执行开放月活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执行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活动”等专项活动,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止今年6月底,带领两级法院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5000余件,执结标的额118亿元。其中,执结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587件(提前完成清理任务),执结超期未结案件6162件。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85案,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追究刑事责任62人。省法院于2013年6月7日,在郑州组织召开了追究拒执犯罪现场经验交流会议。2013年7月16日《河南法制报》整版对郑州两级法院打击拒执犯罪作法进行了报道。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见证执行、跟踪报道执行120余次。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780余人次,罚款610余人次,限制高消费510人余次,限制出境110余人次。为此,多次受到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表扬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肯定。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执行工作进行了上百篇次报道。

    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切实增强法律威慑

    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曾指出,要解决目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首先要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运用人民群众的力量,形成强大的对被执行人的震慑力量,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要坚决动用刑罚的力量,对那些公然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进行刑事处罚,维护法律权威。为落实好张院长指示,郑州中院一直将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做到“四个到位”,为依法打击拒执犯罪寻求坚强后盾。汇报请示到位。郑州两级法院一把手坚持定期不定期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尤其是对组织开展的如“清理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活动”、“见证执行、倡导诚信”等一些专项执行活动和一些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做到及时报告,争取党委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配合支持党委到位。全市法院主动将各项工作纳入党委领导之下,认真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横向沟通到位。两级法院积极与所在辖区各行政部门、乡镇(办事处)协调沟通,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帮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良好氛围;接受监督到位。主动接受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行,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现场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督见证,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二是公检法司“四部门”通力合作,为打击拒执犯罪建造良好平台。《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明文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许多障碍,如法院调查取证困难,公检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标准不一,相互之间配合不够顺畅等等。为破解这些问题,在郑州中院执行局的指导下,两级法院积极向党委、党委政法委汇报,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公检法司“四个”部门为主,多个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动制约机制,为全市法院依法严历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从制度上理顺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中存在的推诿、扯皮现象。“四个”部门先后联合发出《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通告》和《关于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公告》。目前,郑州市两级法院已初步形成了政法委为总枢纽,公检法司通力配合,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的局面。对法院移送的拒执案件,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及时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及时审理判决。对公安机关侦查中需要配合的,法院给予全力配合。新密市等县(市)、区委政法委为全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拒执犯罪,还专门下发《关于加强政法机关协作配合,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的通知》,将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及公安、检察机关绩效考核范围,既提高了公安、检察机关配合法院拒执犯罪的工作积极性,又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被执行人形成一定威慑。

    扎实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

    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

    为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郑州市两级法院对全省统一组织的“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积极推进,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丰收”。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2067件,执结标的2011.48万元。共拘留173人、罚款51人、限制高消费90人、限制出境11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判处刑罚3人。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行公开机制。两级法院对所有执行案件进行排查,执行案件信息录入最高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达到100%;对执行监督员进行重新进行调整增补,确保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完善执行人员工作日志,将执行人员联系方式、每天去向及案件执行进展等向当事人公开。

    二是邀请人大代表等见证执行。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和新闻媒体对部分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全程参与、见证监督执行。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共邀请各届人士见证监督执行30余次,参与人员200余人。活动伊始,郑州中院和中牟县法院组织120余名执行干警和法警对首例失信被执行人郑州新型包装材料研究所采取强制执行活动(该案也是最高法院督办案件),成功对其土地、厂房等拍卖标的物进行了强制交付,十余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和两名检察院民行监督人员到现场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了监督、见证。其中,一位代表情不自禁的发出感慨“法院的执行工作真是不容易。对不讲诚信的被执行人就应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才能彰显法律威严”。张立勇院长作出批示:“这起案件办得好,既依法依规又有执行力度,实现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是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按照省法院要求,组织全市法院认真排查执行案件,仔细筛选失信被执行人,适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分别在法院政务网、新浪网、《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等网络和报刊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3人,同时以公告的形式向建委、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特快专递,使其在贷款融资、工商注册、购置土地、房产等方面受到限制,限制其经营发展空间,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敦促其履行法律义务。一个月以来,在社会各界联动制约的压力下,郑州中院公布的20件案件已经执结11件,3件正在履行过程中,执结标的额近1200余万元。其中有5件是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为确保“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取得更好效果,郑州两级法院还积极开展其他活动予以配合。如管城、惠济等法院组织开展了“夜间集中执行”、“百日结案竞赛”等,仅仅5月13日一天,管城法院就执结案件12件,执行到位款项77万余元,拘留13名被执行人,罚款27万元。为此,张立勇院长作出批示“管城区法院的力度大,要表扬”。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