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日前审结一起利用网上购买的车钥匙入车盗窃案件,法官再次提醒轿车司机要注意,自己的车内并非安全之地,千万不要放置贵重物品。
被告人王江、肖石(化名)均为来自浙江的无业青年,肖石有盗窃犯罪前科。因其嫌打工不挣钱,就打起了盗窃车内财物的歪主意,并且在网上购买了专开奥迪车门的车钥匙。2012年8月23日12时许,王江、肖石经预谋盗窃后,在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金融学校西侧的路边,乘无人之机,由肖石望风,王江用在网上购买的“奥迪快开钥匙”将被害人罗某停放在路边的奥迪A6L汽车门打开后,将放在该汽车内的一个挎包(内有现金1300元)盗走。两周后的9月11日18时许,王江、肖石经预谋窜至郑州市工人路天水聚洗浴中心门口,仍然由肖石望风,王江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该路边的奥迪A6L汽车门打开后,将放在该汽车内的一个背包(内有现金4500元)盗走。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江、肖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二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故以盗窃罪判处王江、肖石有期徒刑各九个月,分别并处罚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