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巩义法院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采取多种举措以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
提高案件当庭宣判数量。各民事审判庭、乡镇中心法庭除对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外,开始尝试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进行当庭宣判,来提高民事案件的审理效率。2004年3月8日,该院第三中心法庭公开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当庭进行宣判后,原、被告双方均表示服判,并当庭表示庭后协商执行该判决,并对法院这种当庭宣判方式表示赞成,该案受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加大案件调解力度。该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干警首先在思想上重视调解,然后“因地制宜”制定调解方法,并且根据工作实践相互交流、探讨,共同学习、共同提高。2004年第一季度,该院第三中心 法庭结案45件,其中调解结案35件,调解率为78%,该庭干警通过自己的调解工作,真正在每一个具体的案件中践行了“司法为民”,既提高了审判质量,又受到了当事人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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