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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原区法院的报告之五

  发布时间:2004-04-01 10:22:45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做了不懈的努力,去年以来,审结各类案件7130件,挽回损失和追回债款4420万元,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职能促稳定

    长期以来,中原区法院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2年4月19日晚19时许,中原区某幼儿园接送孩子的面包车,因司机违规操作,采取直接向化油器供油的方法行驶,导致车辆发生火灾,将车上三个幼儿当场烧死,两个幼儿伤成重伤,一乘车人严重烧伤经医治无效死亡,一时间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中原区法院受理该案后,院党组高度重视,审判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案件进行审判,主管院长亲自参加案件的合议讨论。最终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乔永杰有期徒刑五年,以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幼儿园时任园长高知先有期徒刑四年,并判决以上两被告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向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敲响了警钟。去年以来,该院审结刑事案件505件,判处犯罪分子741人,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中原区法院突出打击制售伪劣商品、走私、金融诈骗、毒品犯罪及制贩假币等犯罪力度,去年以来判处此类罪犯67案95人。与此同时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严厉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判处犯罪分子2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

    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该院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通过召开宣判大会、公开审判、选择典型案件集中报道、庭审直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使上万名群众受到了法制教育。

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审理中,该院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根据未成年人自身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全年共判处少年犯54人,无重新犯罪。

                                        运用职能促经济

    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中原区法院依法审理好涉及企业改制、购销、借贷、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金融等案件3607件,促进了市场经济活动健康有序进行。

    在加强对人民法庭的业务指导中,中原区法院平均每月下基层3至4次,及时对法庭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研究解决。同时,加大了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力度,积极探索诉讼外纠纷的解决方式。

    农民工问题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原区法院对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行。去年,来自许昌的李道景等15名民工诉住所地在中原区的某建筑队拖欠工资一案,中原区法院在立案时缓缴当事人诉讼费,主动做好15名民工思想工作,稳定民工情绪,同时又加紧寻找被告,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很快作出了判决。执行时已临近春节,但被执行人建筑队的老板已不知去向,执行案件的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的负责人均毫无结果。李道景等15名民工滞留郑州,急切盼望回家过年的心情难以言表。中原区法院执行局的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头,自发筹措了2000元现金交到15名民工手中,15名民工接过法官为他们筹集的路费,感动得泪如雨下,当日便离开郑州,顺利返乡,随后中原区法院千方百计寻找被执行人,使此案顺利执结。

    针对辖区大中型企业管理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中原区法院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支持企业的发展。去年,中原区法院主动与中原区区属企业联系,举办厂长、经理法律知识培训班,派出理论和司法实践水平较高的法官详细讲解《担保法》、《合同法》等有关知识,增强企业领导对经营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依法决策意识。针对确有困难的国有企业诉讼的案件,中原区法院依法对其应交的诉讼费予以缓缴,仅去年就缓缴诉讼费30余万元,减轻了企业的诉讼压力。

                                        严肃执法护法威

    地处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原区法院,担负着大量的行政审判任务,为积极稳妥地开展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工作,中原区法院根据新时期行政审判工作的特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院在行政案件的审理中,坚持做到“两维护、一监督”,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对行政机关正确的行政行为坚决维护,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监督。在河南豫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诉郑州市某局和郑州汝河饭店有限公司诉郑州市中原区某局两案中,中原区法院坚持依法审判,依处罚程序错误和未按期举证,分别判两被告败诉。不仅宣传了《行政诉讼法》,而且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去年,中原区法院审、执结行政诉讼案件和非诉执行案件444件,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行政审判先进单位,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执行难”不仅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长期困扰法院工作的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执行难”的被动局面,中原区法院一改过去只靠法院力量的执行观念,主动与公安机关、居委会、社区加强联系,寻求支持,共同构建联动执行网,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该院撤销了行庭,改设执行局,从院其他部门调整9名业务骨干充实到执行局,使执行局实有人数达到19人,且全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成为该院人数最多,力量最强的部门。为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信访难等问题,先后出台、实施了《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执行款物管理办法》、《执行申请权备案登记和查证规则》、《执行款物管理办法》、《执行申请权备巡查登记和查证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继续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通过限制恶意赖帐者高消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号召广大群众对恶意赖帐的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对经法院查证属实的,依法实施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措施有效堵住了被执行人逃避法律,恶意赖债的途径;与此同时,继续坚持大规模的集中执行与交叉执行等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相结合,提高办案效率,扩大办案效果。仅去年该院执结各类案件1506件,比去年的1025件上升了46.9%,结案标的近800万元,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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