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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制裁发挥威力 欠钱老赖终还巨款

  发布时间:2013-06-05 21:14:05


    2013年6月5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达85万元的借贷纠纷案。在威严的法律面前,受到刑事制裁的被执行人张某,最终主动归还了欠下栗某的这笔欠款。

    早在2008年9月,张某之妻多次向栗某共计借款719000元。当时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并约定了利息,张某自愿为妻子做担保。然而,借款到期后,张某之妻推拖不还,栗某万般无奈,便将张某及其妻子一并告到法院。登封市法院经过审理,于2009年12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之妻偿还栗某719000元并支付利息,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张某及其妻子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结果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二审判决生效后,张某及其妻子仍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栗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案在执行过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张某东躲西藏,耍起了“老赖”。更为严重的是,张某还将自己的一家公司以2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同时将自家的一处房产以76万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在得到这些巨款后,张某明知其妻没有履行归还栗某欠款的义务,却在有能力还款的情况下,采用躲避等方式,拒不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有鉴于此,登封市法院果断启动刑事程序,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威严的法律面前,张某终于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积极主动与栗某达成和解协议,愿意支付栗某欠款及利息85万元,并当场支付75万元,剩余10万元一个月内支付。张某此举是想以实际行动免去刑事责任,但法律无情,法院最终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但鉴于其自愿认罪,且主动履行了民事判决,对其免于刑事处罚。

    2013年6月5日,张某将最后一笔欠款10万元交到了法院。至此,这起疑难的执行案件,在法官的共同努力下,终于画上一个让当事人满意的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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