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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卖四套经济适用房 诈骗获罪十二年牢房

  发布时间:2013-05-28 15:54:59


    经济适用房的优惠价,让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居民想侥幸“走捷径”,结果掉进了骗子生财的圈套。郑州市二七区法院5月27日对一起“凭空倒卖”经适房案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陈小天(化名)有期徒刑12年。

    29岁的郑州市居民陈小天,本人没有正式职业,平日靠打工做杂活为生。他发现不少居民对价格便宜的经适房“趋之若鹜”,就打起那些想买便宜房子人的歪主意。2010年10月,陈小天对其邻居高先生多次称能够买到经济适用房,终于使其信以为真。于是高先生全家一商议,就按照陈小天的要求,分6次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交给他共计41.7万元房款。陈小天非常义气给高先生打了42.2万元的收条,其中有5000元系优惠款,不用实际支付。一年多后高先生一家多次催促,陈小天方承认代办购买经适房都是假的,钱也被他做生意、买彩票、去娱乐场所花了。受害人报警后,陈小天于2012年7月2日被公安民警抓获。经审讯查明,2010年10月份至2012年3月份,陈小天在没有能力帮助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情况下,谎称能够为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骗取4名被害人购房款119.6万元。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小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能代办购买经济适用房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陈小天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依法责令退赔四名购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在购房时不要轻信一些无法核实的话和一些口头上的担保承诺,尤其是当房价和购房条件明显偏低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购买经济适用房时,应了解清楚申购、办理程序及相关的转让程序,通过正规的方式购买,不要相信所谓的“特殊途径”。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到各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请;住房保障机构对所有申请家庭执行严格的审核与公示,审核结果以及摇号排序、轮候选房等过程,实行阳光操作、透明公开,千万不要听信 “托关系走后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说法,给骗子提供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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