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的介绍下,李某参与了公司投资理财。朋友和杨某告诉他,投资越多分红就越多,每天都有分红,每星期可提现。“投资公司,获取高额分红,是奔向小康的好帮手,保证让你钱程无忧”,听杨某如此说,李某当即签订了投资理财协议,并将4万元人民币汇入了该公司的账户。约定的周期到期后,李某却没有收到分红,打电话联系杨某询问情况时,杨某却已无法联系。随即李某找到朋友才知道,原来跟自己一样投资的人现在都没能按时拿到分红,而杨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经被检察院起诉。这起诈骗案十余人被骗,涉款数额人民币700万余元。2013年5月23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杨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自2011年8月开始,杨某在玲玲、李涵的安排下,用手机短信向不特定人公开宣传投资信息,并承诺以高回报为诱饵,吸收李某、吕某、钟某等十余人资金722.66万元,后仅返还了钟某本金4.1万元,其余十数人投资共718.56万元资金无法返还。吸收的资金由杨某提供账号或者直接经手,分别汇给河南雨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何秀娜、中国香江湾集团有限公司的张颖、天津天盛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韩亚文的账户,供这些单位和个人使用,杨某从中收取提成。
巩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的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案发前杨某曾主动向公安机关联系说明情况,在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以后主动前往公安机关,视为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都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某打着“理财”的幌子,骗取人们的血汗钱,最终没有实现发财致富的梦,反而使自己陷入牢狱之中。
法官警语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股票债券市场扩容、银行各种业务日趋丰富,市民收入增高,“理财”的观念越来越走俏,人们也越来越多地接触到了投资理财这些领域,各式各样的投资理财信息和方式就像一场场风暴,渗透人们的生活。但是,也有人开始利用人们热衷投资理财的心理,利用高回报率做诱饵,让大家放松警惕,施行诈骗。要切记,天上不会掉下来馅饼,高收益的背后,肯定存在着高风险,投资理财,要多一双慧眼、少一分贪心。
(以上人物和公司名称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