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一名年轻实习护士在乘坐深圳罗湖区长虹大厦内电梯时,头部突然被卡,电梯随后迅速下落至负一楼,致其死亡。消息引起了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了解,死者今年刚刚24岁,已考上研究生。网友在谈及此事时除了对女孩逝去的哀悼外,更多的是对这幕惨剧的震惊和困惑,纷纷呼吁有关部门关注电梯安全,避免一而再再而三的夺命电梯事件发生。16日,云南玉溪中医院,两名乘客被电梯卡住,其中一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电梯夺命周:3天4人丧生。
电梯频频“吃人”,每起事故的背后,都必有隐藏在生产、安装、运行等环节背后违法人。正是这些违法违规人员的失职、渎职和疏忽,才会酿就草菅人命的罪恶之果。看似“天灾”实则人祸,对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电梯事故,要启动司法及行政执法程序,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构成犯罪者绳之以法,行政违法者顶格处罚,民事侵权者加倍赔偿,不重拳出击不足以清除电梯“职业病患”。电梯虽然被国家列为特种设施,但并非高新科技产品,现有科技手段完全可以控制各类电梯事故 的发生,关键是职业责任心。人命关天,掌管电梯者责任如山。因此,电梯在生产、安装、运行过程中,责任制度要环环相扣,不得有丝毫麻痹和疏忽。政府生产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严格履职,督促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恪尽职守。无论是此前和今后,对电梯命案或其他电梯事故案件,要进行责任倒查,揪出背后违法者并严厉惩处,依法“打造”让人们放心的平安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