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各基层法院落实《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和装备配备标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真实情况,进一步贯彻省、市院领导对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5月12日至16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派出由刘亚鸽政委和赵静副支队带队的两个督察组,对全市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开展了为期5天的安全专项督查行动。
与以往不同,为避免基层法院刻意准备,督察组人员着便装、形式以暗访为主;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直接深入到基层院机关重要节点、乡镇派出法庭进行实地突击检查;而对庭审警务保障、警容警纪等情况,则通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随机抽取,提高督察效率的同时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每到一地,督察组都要对最高院关于机关安保、庭审保障、法庭安全相关规定实施现场考问;如若相关责任人概念模糊,则由督察人员对其进行安全再教育,直到完全明白知晓为止。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则当场指出,并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
同时,督察人员携带录音录像设备,对现有安检设施的“薄弱点”,安全制度的“遗漏点”以及可供借鉴推广的“亮点”现场拍照摄录,力求将基层法院安全情况“原汁原味”的呈现出来,为后期查摆问题、分析整改、考核提供依据。
此次专项行动,检查了13个基层法院、抽查了18个派出法庭共31个点的安全情况,查找问题30余件,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同时也发现了基层法院已经实行、且极具推广价值的安全措施6项。
安全专项督查行动的开展,达到了切实保证诉讼当事人和法院干警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的目的,为法院审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