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中年农民赵中立为贪恋婚外“一夜情”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日前,不仅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而且连累妻子负刑在身,同时让与自己偷情的李某家庭也濒临危机边缘。
今年40岁的赵中立原系登封市偏僻山区的农民。前几年依靠会烹饪技术举家进城,在一些饭店打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并在市区购买了住房,现两个女儿正在学校读书。2003年9月9日晚,赵中立陪伴妻子到登封市区鸡鸣公园跳舞时,因妻子太累先回家了,舞兴未尽的赵中立主动便开始与舞池中一位30岁左右的妇女搭上了话。经深谈得知这名妇女叫李玲,现在市区南郊租房做加工铅笔生意。随着谈话内容的深入,两人越说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临别,双方还特意留下联系电话。
事隔两天的一个晚上,张中立趁妻子不在家,打电话联系上了李玲。当得知她正一人在家看电视时,越轨之情油然而生,赶紧骑上摩托车,径直来到李玲的住处,几句言语过后,两人便切入“正题”,双双搂抱滚倒在床上发生了性关系。“短暂爱情”过后,占了女人便宜的赵中立暗自窃喜,他在想着如何才能和李玲保持这种“剌激关系”。殊不知,天上根本就不会掉馅饼。
其实,李玲是一个有夫有儿的女人,丈夫是出租车司机,儿子正在上小学,她本人则不甘寂寞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铅笔加工厂,试图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可命运偏偏喜欢捉弄人,几年下来,李玲非但未能发财,相反因市场滞销加之经营无方,致使加工铅笔生意输得一败涂地,欠了一屁股外债。这次,她与赵中立偶然苟合,心中便产生出让其“帮忙筹资”的念头。
2003年9月21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这天下午下班后的赵中立回家后发现妻子不在家,便想到与自己有过“一夜情”份的李玲,为了旧梦重圆,他特意来到果品批发市场购买了一盒月饼和一箱苹果,然后骑车直奔李玲的住处。虽然中秋节是举家团圆之日,但此时的李玲却孤苦伶仃一人呆在家中看电视。,看到赵中立提着礼物上门,李玲开口便向赵中立诉苦,说自己眼下资金短缺,请其帮忙解决,并不富裕的赵中立知道自己爱莫能助,但为了能够实现心中欲望,一边口头答应一边急不可待地将李玲抱到其卧室床上,喘着粗气压了上去。
事后,李玲借故让赵中立到院子里解开拴狼狗绳子,说是怕有外人进入将其支开,然后打电话告知本厂青年工人王某速来。大约10分钟后,王某赶到当面责问赵中立为何要欺负女老板,二人话不投机由争执发生到厮打,自知借钱无望的李玲见状也上前助阵。赵中立虽是军人出身有点功夫,但毕竟以一敌二有点招架不住,于是就趁机脱身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先后照李玲和王某身上连砍多刀致其昏迷。为防其报警,临逃时又将二人手机用刀砸碎,这才仓惶离开现场。后经法庭鉴定,李玲和王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赵中立得知杀人灭口的事情暴露后,连夜租车逃往许昌住了一段时间。后又在妻子刘某的相助下,潜回本市一家煤矿偷偷当起了厨师。直到2003年12月25日,才被多方寻找其踪迹的警方抓获归案。
2004年3月22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赵中立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应两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妻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二年。
与此同时,本案受害人李玲因这件丑事暴露后,其丈夫感到羞辱和痛恨,正打算与她离婚。两个原本幸福的家庭由此步入人生的低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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