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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法院:执行让原夫妻双方破镜重圆

  发布时间:2004-03-31 11:47:21


    因感情不合,经法院调解离婚的史瑞红,近日到河南省巩义市法院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请人史某某和禹某某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后因家庭琐事二人发人争吵,导致2001年史某某到法院起诉离婚,后经法院多次做双方工作,双方最终以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经调解后协议离婚。离婚后,双方互不来往,因涉及有财产分割,申请人史瑞红法定期限内,于2003年底申请巩义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中发现,双方还有一定的感情,于是执行人员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二人和解,决定复婚。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日,申请人史某某以与被执行人禹某某复婚为由向巩义市法院提出撤回执行申请。

   于此,该案得到圆满执结。

    责编/小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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