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促进我市两级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积极应对《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后,司法实务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对策,4月26日上午,由市法院少审庭与《公民与法》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全市法院“2013少年司法专题研讨会”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团市委、全市法院少审法官参加了会议。省法院刑一庭副庭长韩轩、省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应邀参加会议并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点评。会议由市法院少审庭庭长刘文琳主持。
会议首先由各论文作者发言,重点围绕“前科封存制度”及“校园伤害”两个议题结合少年审判工作实务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观点、看法和可行性建议。省法院韩轩副庭长张宗敏副庭长分别对相关议题进行了点评,并介绍了当前法学理论界及实务界就相关问题的探讨与前沿观点。
石志军副院长最后讲话,他指出,这次研讨会召开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研讨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增进同志们之间的了解和交流,在少年司法有关问题上取得共识,为全市少年司法工作长足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他要求,一、认清形势,加强郑州少年司法理论研究。少年司法是一项崭新的事业,是司法制度领域的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郑州市少年司法工作与上海、福建等地相比,起步较晚、经验较少、成果不多,更需要加大理论研究的力度,今后,要进行更多、更深得少年司法理论专题研讨,提高少年司法理论和实践水平。二、转变观念,加强少年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工作。传统“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同样影响着少年司法工作,有关少年民事审判方面的制度、措施、改革及理论研究几乎空白,很难适应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要求,因此,加强少审民事审判工作迫在眉睫。三、强化调研,加大郑州少年司法宣传力度。调研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是创新工作思路的重要途径,调研做好了,我们的工作思路就会清晰,创新能力就会得到加强,各项试点工作就会顺利进行。加强调研更是我们总结经验、推出典型,扩大宣传、形成特色的重要手段。要想做出成绩,得到领导的重视与认可,实干是基础,宣传是手段,必须提高对宣传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发掘亮点、树立典型。
最后,石志军副院长指出,希望同志们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加大少年司法理论研究,加强少年司法实践探索,争取使郑州少年司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