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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理论基础 提升司法能力

管城法院开展新“两法”学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3-04-26 14:34:51




    “新《刑诉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修改后的《民诉法》也将人权思想贯彻于法条中 ,这是新‘两法’中共同的一大亮点,即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新修改的两大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两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近4个月。法官是否领会了新“两法”精髓,他们在适用中遇到过什么难题?郑州市管城区法院高度重视新“两法”的实施工作,并于近日启动了新“两法”学习月活动。

   为提高法院干警对新“两法”的立法本意及内涵的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该院把4月1日至4月30日定为新“两法”学习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新“两法”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以及《人民法院报》所刊登的相关文章。

    该院党组对该活动非常重视,党组书记、院长谢凯歌要求,全院干警要以学习月为契机,及时调整审判理念,深刻领会立法精神,全面提升司法能力,确保两大程序法在我院审判工作及执行工作得到正确全面的贯彻执行,确保公正与效率。

    据介绍,为了促使新“两法”在该院能够统一正确实施打好理论基础,该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中两天时间学习和讨论了“两法”等相关内容,主管民事、刑事的班子成员结合新旧法变化及实践对班子集体学习进行了辅导授课。

    在学习月活动中,该院邀请了专家咨询委(由省内各大院校法学专家、教授组成)成员以及法院系统业务专家等来院授课,对“两法”修改的背景意义、立法本意等内容进行讲解;对干警在学习和适用中可能遇到的难点及重点问题进行互动和研讨。同时,各部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学习方式,每周保证庭室集中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围绕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内容学习,并及时对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讨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讨论汇总,在“学习月”结束后统一整理交活动办,并将该项成绩按30%纳入结果测试中。

    为确保学习月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于5月初对全院学习情况进行测试,考试成绩纳入部门绩考和个人业绩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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