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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被撞身亡 35万元赔偿款该咋分?

  发布时间:2013-04-26 14:28:04


    自从上门女婿顺子被撞死后,老汤一家就愁眉不展,女婿死了,撇下两个小孩负担沉重,不仅如此,亲家还   把女儿告上了法庭,要分女婿死后得到的赔偿款,这可怎么办?

              上门女婿被撞身亡   葬入岳父家祖坟

    老汤是郑州市中牟县某村人,一辈子生了三个闺女,没有儿子。1995年,老汤为小闺女小娟招了个上门女婿——顺子,顺子家不远,就在附近村庄,因为家里弟兄多条件困难,所以自愿到老汤家当上门女婿。当初双方约定,顺子落户到老汤家,给老汤夫妇养老送终,顺子最终也得和妻子小娟一起葬入老汤家祖坟。

都说上门女婿不好当,但顺子过来后,倒也和小娟过得恩爱,几年后,他们的两个儿子相继出生。养老送终问题解决了,还能含饴弄孙,老汤夫妇高兴无比,尽心尽力帮助顺子夫妇照顾外孙,一家人过得简单幸福。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1年2月,顺子突然遭遇了车祸,被一辆拖拉机撞死。

    顺子去世后,小娟的精神问题一度非常不好,两个外孙全靠老汤夫妇抚养照应。不想,2012年初,老汤夫妇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说自己的亲家——即顺子的父母把自己的女儿小娟告了,原因就是要分顺子的死亡赔偿款。这不仅让老汤大吃一惊,而且让他非常愤怒。

                亲生父母又来起诉    35万元赔偿款该咋分?

    原来,顺子被撞身亡后,经过调解,肇事方赔偿了35万元损失费,都有小娟统一保管着。“顺子已经把户口迁到了俺家,而且他出事后送医院、看病、发丧都是俺拿的钱,人也是埋在俺家祖坟里,他父母都没管,俺闺女是他媳妇,这钱理所应当该归俺闺女。”老汤说得理直气壮,“再说了,俺会花他的钱?这钱是留着给他的俩孩上学、盖房子、娶媳妇用的!”

   “顺子是俺一手拉扯大的,就算是他招给老汤家当上门女婿了,他还是俺的儿,俺老了他还得一样养俺,现在他没了,俺少了一个依靠,为什么就不能分点钱养老?”顺子的父母也是丝毫不让。

    法院经审理认为,顺子死亡后,对方赔偿的35万元扣除相关医疗费、存尸费及丧葬费后,还剩下32.9万元,这应该是他的妻子、子女和父母共同共有。现顺子已死亡、小娟准备再嫁,双方共有的基础丧失,顺子父母要求分割共同共有财产,理由正当。鉴于法律规定赔偿款中主要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慰抚金等项目,而被抚养人生活费具有具体对象,故在分割共有财产时应将被抚养人生活费分出后,将下余的共有财产按照各共有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本案被抚养人包括顺子父母和他的两个儿子一共4人,综合相关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四人抚养费共计3.4万元,下余29.5万元财产。考虑到顺子是上门女婿,早年间便到老汤家落户,担负有为老汤夫妇养老送终的责任,并且顺子的两个儿子也都是老汤夫妇在照顾抚养,因此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判决顺子父母分得剩余赔偿款的30%,即8.85万元。

    判决下达后,经过主审法官多次上门做工作、讲道理,老汤夫妇终于弄清了相关法律关系,并表示服判息诉,尽快将赔偿款分给亲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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