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郑州中院知产庭在郑州中原工学院新校区开了一场观摩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原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郑州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郑州天泽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环医药商店侵犯专利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
原告在起诉状中称,原告的“花红”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被告销售侵犯原告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商品,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庭审首先从法庭调查展开,审判长归纳了三个争议焦点:一是原告专利权是否有效;二是被告是否获得原告授权;三是原告要求被告承担民事责任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辩论结束后原告、被告双方作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征求双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因双方诉求相差较大,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双方可以听后继续接受调解,调解不成,案件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宣判。
中原工学院800多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师生们认为,郑州中院将法庭搬到校园,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形式,让他们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加生动地感受到了整个庭审的魅力,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法庭的庄严和神圣。大家纷纷表示,在4•26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日,郑州中院知产庭为师生们送上了一份法律大餐,法官们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规范的司法礼仪、逻辑清晰的法律术语、原被告双方激烈的辩论都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一定要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并通过自己的行动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