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基层蹲点日记
2月18日星期一阴
记者杨勇
下午赶到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郭文政办公室时,他正在接听一个从洛阳打过来的长途电话。这个电话打了将近10分钟,打电话的是一位老人。
郭文政说,这位老人的儿子从部队复员后结婚不久,无前科。不久前,老人的儿子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发现一辆汽车未锁车门,就顺手拿走了车里的一部手机和一个皮包,包里有6000余元现金。该案本周五就要开庭了,老人打电话说请不起律师,询问是否可以旁听并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他在电话里告诉老人凑钱赔偿受害人,赔偿到位算是有酌定从轻的情节。对受害人来说挽回了损失,对被告人来说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有利于社会和谐。
近几年,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刑庭在审理刑事案件中,注重考虑让被告人对被害人通过积极赔偿达成和解后争取减轻或从轻处罚,获得缓刑或较短的刑期。对很多被告人来说,上有白发苍苍的老人,下有正在读书的孩子,特别是属于初犯、偶犯者,一时犯罪会对家庭造成非常大的打击,有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因此,该院在审理这样的案件时会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尽量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
去年,在接到一起农民工之间因打架引起的重伤案后,郭文政发现被告蒋某并未对被害人刘某进行赔偿。郭文政给刘某打电话时,年少的刘某觉得事已过去了,也没有指望能够得到赔偿。而郭文政将电话打到蒋某的湖北老家时,七旬的蒋父表示对不起被害人,称愿通过筹钱来赔偿刘某。郭文政通过一次次的电话沟通和面对面的交流,最终让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在赔偿刘某数万元医疗费后,蒋某被判处缓刑。蒋某的妻子哭着说,她在郑州不认识一个人,之前听有人说要花钱
“打点”才能“捞出”丈夫,但几次塞红包都被法官拒绝了。蒋某的父亲得知这个结果后,感动得要给办案法官磕头。
郭文政说,促进刑事和解需要法官有特别的耐心。去年,郑州火车东站附近两家商户因琐事发生厮打,一女子将另一方扎成轻伤。案件到了法院后,一方开口要30万元赔偿金,而对方只愿意拿三四万元。如果简单按照案情进行判决,一方拿不到赔偿金,另一方则要失去自由,两家还因此结怨,甚至会引发新的矛盾冲突。法院经过多次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郭文政说,该院还在不断探索,力争使符合条件的案件,在一审阶段就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