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了非亲生的女儿16年,尽管要与妻子离婚仍然主动提出支付抚养费,4月22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
1993年8月,张霖和晶晶经人介绍认识,4个月后,俩人就登记结婚了。可是结婚对晶晶来说并不是幸福的开始,婚后晶晶才发现,原来张霖没有生育能力,不能生孩子,这对晶晶来说是很大的打击。
婚后的第四年,晶晶怀孕了,生下来女儿小美,这个女孩并非张霖的亲骨肉,但张霖仍将小美当成亲骨肉来照顾,对她疼爱有加。除了张霖,爷爷奶奶也是特别疼爱这个孩子,孩子8个月的时候,张霖父母考虑到夫妻俩上班无法照顾孩子,还将孩子接到身边来照顾。
但是由于双方性格差异沟通较少,俩人经常因琐事吵架。2009年,张霖将晶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但是晶晶认为俩人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并无大矛盾,感情并未破裂,因此驳回了张霖的诉讼请求。2010年,张霖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因种种原因最后撤诉了。
今年,张霖又将晶晶起诉到法院,张霖诉状中称,晶晶过于强势,经常因琐事与自己吵架,自己身体不好,压力过大。此外,他与晶晶已经分居了5年,双方感情已破裂,因此要求离婚。
调解时,张霖主动提出给每个月支付小美的抚养费,并且愿意给晶晶一套房子,但是晶晶不同意,除此之外她还要30万元。
后经法官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张霖和晶晶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女儿小美随晶晶共同生活,张霖每个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美成年,并且每周享有一次探视权。此外,张霖一次性支付给晶晶15万元和房子一套。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