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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而不准的四次诉讼离婚

  发布时间:2013-04-19 10:06:16


    “我叫婉婉,是邓肯里和李梅的女儿,今年十九岁。我想对爸爸和妈妈离婚的问题说几句。爸爸,如果你是因为生活琐事与妈妈闹别扭,以此提出离婚,那是不应该的,因为哪个家庭都会有此现象,请不要以这些枝节小事影响完整家庭的大事;爸爸,如果你是有外遇,喜新厌旧提出离婚的话,那就更不应该了,因为这是公认的缺德事。我明年即将面临高考,所以我反对你和妈妈离婚,这不仅因为我个人希望能有个完整的家,想要在明年高考时爸爸、妈妈都能够陪伴在我的身边,让我安心面对高考,而且,我的弟弟、妹妹们也都还小,他们甚至比我更需要一个完整的家。作为家长,难道你们不认为孩子们需要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吗、一个有母爱、有父爱的家吗?我想爸爸、妈妈应当也都希望小弟小妹们有一个无忧无虑的快乐童年吧!.....正是如此,我恳切请求爸爸不要离婚,请你收回离婚诉状吧......”

    这是两年前年“六一”儿童节前夕的一天上午,在郑州高新区法院的审判大厅里,女审判长在调解一起离婚案件时,针对一封女儿请求爸爸不要离婚的信件,如是老师为学生朗读作文那样在为出庭的人们朗读着。那声音,那内容,那表情让庭下旁听的人们深受感染,特别是坐在原告席上的姑娘的母亲更是万分激动,悲痛地抽泣着,豆大的泪珠忍不住地掉在地上,她被审判长所念的每一句话都打动在心,因为,审判长所念的文章正是自己的女儿所写,是女儿与自己一样心情的流露。她希望法官能看在孩子们的面子上,做好丈夫的工作,让他回心转意,收回离婚诉状,维护好他们这个风雨二十年、来自不易的飘落家庭。

鸡公山下喜结连里

    20年前的1991年初春,北方的气候仍是天寒地冻的时候,地处河南省“亚南方”的信阳地区已充满了春色气氛。美丽著名的旅游区鸡公山下,已经展现出风和日丽、人欢马叫的画卷。在这大好的日子里,一对年轻的农村新人在吹吹打打、砰砰啪啪的乐器和鞭炮声中走到了一起。

    结婚的新郎叫邓肯里,27岁。新娘叫李梅,25岁。两人虽说是他人介绍、算不上十分靓丽的郎才女貌,但也让人们羡慕不已。婚后,小两口的感情可以说是日与俱进,形影不离。用“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和“白头偕老”的恩爱古语形容两人的感情恰到其分。一年后,两人心爱的结晶——大女儿婉婉的出生更是为他俩增添了无比的喜悦和幸福。

    1993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不安分自己的二亩三分田而外出打工的浪潮也越来越高。看着一批批同龄人的外出,邓肯里和妻子李梅再也按奈不住内心的冲动了。他们也要外出,也要为今后美好的未来去挣些大钱,为自己将来的日子和孩子们的前途去大干一场。为此,他们抱着女儿,拎着一些日用品从河南的南方赶到了省会郑州,靠打工度日来了。

罗嗦导致丈夫外遇

    一晃,日历翻到了2003年。这年是他们夫妻俩从农村来到大城市的第十个年头。十年间,这个原来三人世界的小家庭不但经济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且,家庭结构也在不知不觉地情况下变成了一个拥有六口人的大家庭。按照国家规定,他们是不应该多生、超生了,但是,他们却凭着做生意赚了钱违法在偷生。1997年、2001年和2003年他们夫妻又相继添了两男一女。家庭人员的变化增多虽然可以让家庭更加热闹,但是,随之而来的隐患“毒素”也在这个家庭里积聚。

    “孩子吃喝你不管,家里卫生你懒得打扫,送孩子上学你又不肯......” 面对四个子女的吃喝拉撒睡以及丈夫越来越不顾家的情况,原来说话不多、脾气温和的李梅似乎变成了另一个人,她整天对着大的吵,看着小的嚷,罗罗嗦嗦没个完,把许多不顺心的事和怨气只往丈夫身上撒。时间一长,丈夫邓肯里干脆很少回家住了,他能找朋友去借宿喝酒或者租房消时,也不愿回去受老婆的罗嗦和数落。

    十多年的城市生活,邓肯里这个原来的乡巴老已经是个非常成熟、变化很大,且有百万家产的男人了。除了大款撑腰无比自豪外,思想和精神上已经适应城里人的习惯了。所以,每当他看到城里那些成双成对的男女手拉手、肩并肩,和和美美出入饭店、澡堂、商场和歌舞厅时,他都羡慕的五体投地。心想,自己啥时才能享受到与城里人那样的夫妻生活呐?这辈子虽然不会和妻子再有那样美好的时光了,但是,如果妻子仍然那样婆婆妈妈、罗罗嗦嗦的脾气不改,我还不如与她离婚分居呐。

    俗话说,下坡容易上坡难。邓肯里正想慢慢地向离婚的码头靠去时,突然半路遇到个红颜知己。这女的也是刚刚离婚的,比他小十多岁,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特别干净利落,比起他那邋遢的妻子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这不是我“正想睡觉时有人送来的枕头吗?”第三者的出现,让本来思想动摇,逃离原来家庭的邓肯里坚定了离婚的决心。

第一次起诉的败诉

    2004年4月,已被第三者彻底俘虏的邓肯里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第一次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

    庭审上,原告邓肯里陈述自己离婚的理由是与妻子从来没有共同的语言,嫌妻子邋遢罗嗦等。而被告李梅在答辩中认为不是这样,而是丈夫思想腐化,完全蜕变的原因。为证明自己说的在理,李梅叙述了她和原告邓肯里相互支持、十年打拼,挣来百万家产的始末。

    妻子李梅说,丈夫是在靠着她才由穷光蛋变为百万富翁的,是她在家庭最困难的时候,找老家表哥和其他亲戚的支持,才让丈夫的生意越做越大,积累越来越多的。可是,富起来的丈夫为了花心、为了找第三者忘记了一切。

    李梅说,从乡下刚到郑州时,夫妻俩靠推小车在家属院卖淹菜过活,一天所赚的现金也就是三二十元,家里人少时还勉强能够维持,可是,随着人口的增加,根本连租房子的钱也不够用了。“不行,活人不能让尿憋死,我们得想其他办法”看着严峻的形势,李梅在一天晚上与邓肯里商量怎样才能赚到大钱的办法。商量中,李梅突然想起自己一个表哥是做钢材生意的,就想让表哥帮个忙,说不定还会起到作用的。与表哥联系后,得知做钢材生意还可以,不过,本钱不能少于50万。老家穷得叮当响的邓肯里一听50万元,当时吓得大嘴张了十分钟都没合上,感到自己没有丝毫希望了。然而,李梅倒没大惊小怪,因为她的亲戚朋友多,做生意的也多,她认为有地方借钱。于是,她除了自己亲自出马借钱外,还让老家的人也给予支持,很快,凑够了50万元本钱。

    从此,李梅因为要照顾几个孩子,还要管理家务仍然还做着推车买淹菜的生意,而邓肯里开始做起钢材的买卖来。由于有李梅表哥的帮忙和经验可鉴,他第一笔钢材生意就赚五六万元。自己熟悉行情后,邓肯里才把生意越做越大的。如果从来没有感情或者是感情彻底破裂,妻子能义无反顾、冒着风险为没有感情的丈夫借钱吗?丈夫能心安理得接受自己恨之入骨的妻子借的钱吗?四个孩子能相继出生吗......

    一审法官听了被告李梅的答辩,当即作出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下达后,原告邓肯里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多年,婚生四个子女,双方共同为婚姻家庭都尽了一定的努力和贡献,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原告虽自认有第三者,但被告予以谅解,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和好的基础与可能,于是,判决驳回邓肯里上诉,维持原判。

                            

    四次起诉一定论

    邓肯里第一次离婚起诉败诉后,由于第三者的催促和邓肯里本人的固执,又于2005年4月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然而,同样被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为作好第三次离婚诉讼,他开始制造种种条件,先是租房不与妻子同居,后又提出婚生次子和次女由自己抚养,婚生长女和长子由妻子抚养等等的意见。2008年9月26日,迫不及待的邓肯里又以夫妻双方没有任何和好可能,夫妻感情彻底破裂,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为证明第二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邓肯里还出具租房协议和证明各一份,证明自己几年来一直分居。而被告李梅则称,第二次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共同生活,2005年7月分开居住是因为孩子多,怕影响不好,在原告起诉前,还与被告共同生活。并出具了上述长女不同意父母离婚的信件。根据被告李梅的答辩,2009年1月30日,郑州高新区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再次判决不准原告邓肯里与被告李梅离婚的决定。该判决生效后,原告邓肯里于2009年10月13日再次向本院起诉,要求离婚。

    原告出具2008年10月11日《租房协议书》、2009年10月11日证明各一份,证明其一直与被告分居。被告质证认为不能证明与被告分居。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自愿结婚,婚后生育四个子女,有一定的婚姻基础。现原告以夫妻双方没有任何和好可能,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原、被告双方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不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原、被告作为四个子女的父母,对其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长女请求高考之际有一个完整的家,有父母陪伴,让其安心参加高考,情真意切,合乎情,顺乎理,是每一位作家长的义不容辞的责任。且被告在庭审中表示夫妻双方在一起生活,日子可以过得更好。因此,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多为对方和子女着想,互谅互让,婚姻关系是能够改善的。故对原告的离婚请求,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不准原告邓肯里与被告李梅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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