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中原区法院的工作日志中,每一项决策都贯穿着 “情为民所系,心为民所想,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最高境界。他们只是提出了“服务群众,让人民满意”这么朴实的工作目标,却以爱民、便民、利民的实际行动,以高效率、高质量的审判赢得了荣誉,还赢得了民心。
敞开立案大门
足不出户请执行,电话口头可立案,是中原区法院拓宽渠道减讼累的重要举措。辖区内的李老汉,由于5个子女因家务琐事闹矛盾谁都不愿赡养,老汉吃饭没米面,看病没有钱。在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目不识丁的李老汉跑到法院要告他的子女。负责接待的法官听老人把事情的经过讲述了一遍,并完整地记了下来,老人一杯水还没有喝完,立案手续已经办好了。李老汉接过开庭传票手颤抖了,眼圈红了……
自古以来打官司需要“递状子”,但对那些不识字或者文化水平不高、身有残疾等写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来讲,一直是件犯愁的事情。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把“在诉讼中,实行各种便民措施,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落实“三个代表”的具体实践,大胆改革诉讼中的立案方式,开展口头立案和上门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该院在起诉方面坚持做到:当事人由于文化程度或身体原因,写不了诉状而要求立案的,可以口头起诉。由负责接待的法官询问原、被告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理由等,并审查原告主体资格及相关证据材料,所作笔录由原告确认无误后即行立案;年老体弱、伤残、军烈属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起诉,法院可以实行上门立案,并依法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为处于弱势的人们参加诉讼铺架一条畅通无阻的诉讼通道;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当事人,既可以口头方式立案,也可以采用电话或传真、邮件等方式申请执行,法院接到申请后依法查对相关资料无误后即可立案。
方便快捷的立案方式,拓宽了当事人的立案渠道,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为群众带来了极大方便。今年,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通过口头和上门方式已经为21个当事人立了案。
中原区法院除采用口头立案、上门立案形式外,还对执行案件实行电话、传真、邮件立案,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申请执行。上海威利克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郑州裕达有限公司一案时,只从上海打了个电话,执行案便立上了。大大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减少了当事人讼累。
该区石佛镇农民付冠增夫妇。在农忙时节被二儿子赶出家门,致使两位老人在街上找了间被人废弃多年的土房住下,他托人找电话咨询到法院告状的事,没想到第二天,立案庭的两位法官顶着38度的高温来了,很快办理了立案手续,还免除了诉讼费。面对汗透衣背的法官,夫妇俩直流眼泪,有委屈、有感激,还有不知所措。
该区韩女士带着不满周岁的女儿被丈夫赶出家门的,法院下午一上班,她怀抱女儿满脸泪痕来到中原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执意起诉离婚。一无所有的她话未出口已泣不成声。负责立案的法官见状一边安慰,一边听其诉说离婚的缘由,当她把话说完时,笔录也做好了,韩女士接过笔录看后,连声道谢。上海威利克工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郑州某公司一案,上海方申请立案时,申请执行的期限已临届满,威利克公司打电话想说明情况,但却得知可以电话、传真立案。他们立即报出诉讼案件的案号、承办法官、判决书送达时间,并传真来相关资料,立案法官依据法院的规定进行审查后,予以立案,节省了往返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受到了当事人的赞扬。《人民法院报》对中原区人民法院将利民便民措施落在实处的做法进行了肯定,做为头版头条新闻刊出,在全国引起震动。中原区人大常委会则在《河南法制报》头版头条发表文章,肯定中原区人民法院这种想方设法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
实行首问负责
过去,群众反映最多是“告状难”、“执行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事人到法院问自己的案件时,通常会被答一句“不知道”。因为法院每年6000多起案件,有100多名法官,一个案件最多由三名法官审理,不可能你随便找一个法官就会了解到你的案件。所以导致当事人认为法官的话难听、脸难看。
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到法院咨询、信访上的难题,中原区法院在办公楼大厅内设置公示牌,提前两周预告院长接待的时间、地点、人员;而在院长接待日当天,所有法院部门的中层领导都在法院内办公,以便随时解决人民群众来访的涉及本部门的事项;在立案庭、执行庭分别设立接待室,安排专人、专线电话听取群众这方面的反映,接待人员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不论是自己办的案件,还是他人办的案件,一律进行认真登记。是自己工作范围的事情,办理结果直接与来访群众见面。如果是其他法官工作范围的事情,必须在第二个工作日向承办人,由其在两个工作日内答复来访人。无锡滑导电器厂马培真申请执行该市某机电贸易公司欠款案,原来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又未按和解协议履行,申请人多次打电话找原承办人,但因原承办法官调离,问题没有解决。今年元月8日,他利用到武汉出差的机会,下午3点又赶到了郑州,执行局接待同志听完他的情况后,在两个小时之内给他办完了查找原始档案、复印材料、申请恢复执行的工作,并经与立案庭协商,特事特办,排定了执行法官。
对人民群众来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第一个接待当事人或接到当事人咨询、求助的法院工作人员,不得对当事人求助事项推诿。去年11月6日中午刚过,有当事人打来电话找张法官,说见到借款案件的被执行人开着皇冠车在郑州市工人路附近的饭店里吃饭。接到电话的法官刘红军没有因为不是自己的案件而置之不理,他喊上中午也未回家的赵宇法官和执行员王海军,又电话通知了张宏宇法官,几人分头赶往工人路上的饭店。正准备送孩子上学的武小伟法官一得知情况,立即安排孩子乘出租车去学校,自己也赶到了执行现场。2时20分,五名法官将经多次传唤拒不到庭的被执行人及其所驾驶车辆带回法院。无法抵赖逃债的被执行人不到三天,就将26万元执行款及诉讼费、执行费交到法院,此案顺利执结。当事人连声说:“真没想到,我根本不报希望地打了个电话,接电话的刘法官安排得这么好,这么负责任。感谢你们一起放弃休息时间给我执行案件,感谢中原区人民法院”。
开展司法救助
中原区法院忠实实践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真正让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人打得赢官司”的承诺,加大了对社会特殊群体的保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妇女、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都能打得起官司。对公诉案件中符合条件的被告人,依法指定律师为其辩护,保证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申请执行的案件,不再预收申请执行费,而是从执行回的第一笔案件款中扣除,仅此一项,每年就为当事人减轻负担300万元。崔聚刚申请执行郑州某局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是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的金额最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标的额及诉讼费、执行费共计近43万元。中原区法院接到案件后,从判决书中知道申请人因事故残疾,左腿截肢,执行法官先到申请人家中了解情况,安慰他要安心养病,并表示法院一定会想方设法为其把钱执行回来。立案后不到半个月,赶上了过春节,执行法官没时间去治疗拖了三个月的慢性阑尾炎,而是跑新密、到矿区,给崔聚刚执行回案件款17万余元,保证了崔聚刚一家能够还帐过年。其余的26万元两个月以内全部执行到位。考虑当事人行动不便,且款额巨大,刘岩法官又亲自送到了当事人家中。当事人感动地说:“感谢法院为我费心,我没往法院跑一趟,没找一个人,都是法官找着我,办我的事……”
审判工作之外的爱民更让人感动。中原区人民法院在每年的双节期间,都要对上访老户、扶贫对象及排查出的特困当事人上门慰问。去年12月31日,法院慰问犯盗窃罪被判缓刑的郅铭军家时,郅铭军和69岁的老母亲感动地热泪盈眶。他说:“我患有严重的高血压、心肌缺血,没有工作,还要由母亲负担医药费,这次因为急需1000元住院费才一时糊涂犯了盗窃罪。法律有情,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院有情,送来了过年过节的物品,我一定会好好珍惜,靠手艺吃饭,靠劳动挣钱,回报家人、回报社会”。
……
没有惊天动地,没有催人泪下,都是在这些平凡、点滴的小事中,中原区人民法院展现着爱民的情怀。也正是中原区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便民,人民才给了她荣誉,从“全国人民最满意的人民法院”到“全国模范法院”,中原区人民法院正一步一步实践着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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