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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韶华一行到高新区法院调研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15 14:57:06


    4月10日,省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王韶华,研究室副主任马献钊等一行三人,在郑州中院研究主任魏磊的陪同下,来到高新区法院调研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工作。

王韶华专委一行与高新区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一线法官进行了座谈。高新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靳四梅表示,当前高新区法院面临的主要瓶颈问题是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法官因忙于办案而没有过多精力与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在结合省法院张立勇院长提出的“主审法官制度”和郑州中院王新生院长提出的“法官导师制度”以及本院实际的基础上,初步探索出“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理模式即: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各一名和书记员两名,并设置保全组,专门进行诉讼保全工作。同时,建立了与“主审法官工作室”相配套的案件讲评机制和信访案件评审制度,有效监督主审法官工作室日常工作。

王韶华专委指出,开展基层法院新型合议庭制度改革是践行党的十八大关于强化法治精神和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要求,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到基层法院进行实地调研。王韶华强调,审理模式创新顺应了新形势下的三个需要,一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需要;二是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需要;三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需要。高新区法院提出的“主审法官工作室”审理模式是一次大胆的尝试,有新意,比较切合高新区法院实际,从初步效果看,具有以下四点积极意义,一是增强了法官的职业尊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具有较强的整合性和有机性,既有分工又有合作,有利于调动法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保全组的设置,实现了保全工作的集中化和专业化,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建立的庭级案件讲评机制和信访案件评审制度,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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