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老乡的银行卡忘记拔出取款机,不仅不提醒反而大开“偷”戒,二七区法院日前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打工仔仝小木(化名)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27岁的小伙子仝小木和老乡方某在郑州一起打工。2012年1月6日,老乡方某要到银行取钱,仝小木提议到工商银行的ATM自助取款机取款,声称又快又方便。方某在其帮助下,果然十分省力地取出了自己所需要的钱数。由于不很熟悉操作,方某只拿了钱而没有按退出键让银行卡退出。这一切仝小木全看在眼里,但他佯装没事人一样和老乡一起离开了银行服务点。心里有鬼的仝小木没走多远就借故让方某先走,自己悄悄折回自动取款机前,顺利地从老乡方某遗忘在取款机内的郑州银行卡中,分6次共取款共计13000元。
等方某发现银行卡丢失,仝小木早已不知影踪。公安机关实施网上追逃,2012年9月25日其被广州铁路公安处抓获。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仝小木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对其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