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共青团河南省省委、河南省青少年研究会向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法官王群岭同志颁发聘书,聘请其为第二届河南省青少年研究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王群岭同志现为二七区法院审委会委员、多功能诉讼服务大厅主任。其在担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期间,潜心研究少年问题及少年审判规律。他大胆探索少年审判改革,创立了“谈话式”审判方法,即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采用平等对话审理方式,在保证适用法律程序和涉及犯罪构成及定罪量刑等适用法言法语的前提下,尽量用谈话交流的方式,使用与未成年人阅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相一致的语言,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教育的审理方式,营造问题少年的回归、悔过和自新氛围。该审判方式受到省市法院及团市委的肯定及推广。近年来,王群岭同志热心青少年普法公益事业,利用周末和假期时间先后到各类学校讲授法律知识80多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