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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六部门建立联动机制 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3-07 16:32:24


为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丰富维权载体,拓展维权渠道,形成维权合力,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妇女儿童联合维权机制,六家单位在深入调研,反复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于3月6日三八妇女节前夕正式联合下发。

《若干意见》从七个方面加强了六家单位在妇女儿童维权方面的协作与配合:一是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组织机构,各自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部门,整合工作力量,负责本系统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组织与协调。二是建立完善相互间的联系沟通机制,各单位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设立热线电话,定期召开会议,保证沟通渠道畅通。三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及时受理、优先审理、尽快执行、加大对涉妇女儿童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调解,加强诉讼引导,加大司法救助,开展巡回审判,多方入手为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四是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维权职能,构建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设立女职工、青少年维权服务站及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建立健全完善的维权网络,深入开展维权活动,充分发挥团市委12355心理咨询和维权服务职能,引导、支持和帮助妇女儿童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建立工青妇组织对法院审理的涉妇女儿童案件催办转办制度,完善法院委托工青妇组织调解制度。五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服务职能,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全市法院、工青妇组织联合办公和相互配合制度,共建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六是建立相互间的学习交流和联合调研机制,通过邀请对方参加各自组织的工作考察、研讨、业务培训活动,增进了解,增加共识,共同制定调研课题,实现调研成果共享。七是建立涉妇女儿童案件信访投诉的联合化解机制,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信访投诉登记制度,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登记和转办,加强妇女儿童信访接待工作,开展妇女儿童接访活动,畅通信访渠道,密切配合做好妇女儿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确保社会稳定。

  《若干意见》的制订实施,将有助于加强法院、工青妇组织及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维权合力,提升郑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提高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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