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与妻子结婚后,妻子因工作原因外派,岳父早年丧偶,只有我妻子一个子女。近日,他因年老体迈外出时不慎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出警后,认定对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岳父在医院治疗一个月之久后已出院,但生活仍需人照顾,我与事故责任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向法院起诉解决。我能作为我岳父的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么?
网友小刚
网友小刚:根据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诉法中的近亲属包括当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袓父母、外袓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因此你作为女婿不属于近亲属的范围,不能以近亲属身份做为你岳父的诉讼代理人。但新的《民事诉讼法》亦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推荐的公民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因为当事人涉诉时所居住的社区往往对当事人的情况比较熟悉,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