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是2013年2月28日,农历癸巳年正月十九。田野里,一团团雾气在阳光下慢慢散开,露出绿油油的庄稼苗。
驱车行走在崎岖的山路上,登封市人民法院大金店法庭庭长牛文强,趁向另一位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向我简单讲述了瘫痪当事人案件的来龙去脉。
早在2003年9月,农民工杜彦彬在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原登封市白坪煤矿缸沟一矿)处作业时,不慎受伤,造成脊柱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二级伤残。由于矿方认为对此事故没有责任,不愿赔偿杜彦斌相关经济损失,从此以后,双下肢瘫痪的杜彦斌,只好在家人的照料下,走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
此案经牛文强法官审理,判决被告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杜彦斌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诉讼鉴定费、治疗褥疮费用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368380.13元。郑州煤炭工业集团缸沟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结果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底维持了原判。
据牛文强法官讲,对于两级法院的判决结果,杜彦斌很是感动,多次想到法院表达心声,无奈瘫痪在床“身不由己”, 所以便将感激的话语,托人“转到”牛文强的耳中。
为验证杜彦斌的心声,这天我与牛文强庭长一道,来到杜彦斌家中。按照牛文强庭长的说法,这叫回访,一来看看当事人的近况,二来听听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有什么意见建议。
“感恩、感谢!”刚进入杜彦斌的卧室,他就眼含热泪脱口而出了这四个字。
“是佛祖下派了一批好法官,为人民群众主持正义,这才让我脱离苦海,有了生活下去的希望。”杜彦斌进一步解释“感恩、感谢”这四个字的内在涵义。
生命体征虽然平稳,但双下肢没有感觉,生活更不能自理。尽管这些“苦难”都落在了杜彦斌身上,但只要谈及打官司的话题,他明显很是激动,“谢谢法官”的语句,不断穿插在谈话中,让人为之动容。
此时,站在一旁的牛文强庭长,则不失时机向杜彦斌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杜彦斌信口回答:“我只有一个愿望,请把我感激的心声,转达给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
“因为我的案件在二审期间,本来法官把开庭地点定在24楼审判庭,但他们考虑到我身体不方便,最后果断把开庭地点选择在底层审判庭。就是这样一个微小的细节,让我非常感激!”杜彦斌接着说。
告别杜彦斌,已经是中午12点30分。汽车驶出村口,正巧看到一家烧饼店。牛文强庭长下车买了几个烧饼,与同事们一道分享。
下午2时,另一起案件需要按时开庭……
人物档案:
牛文强,男,1975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5年12月进入登封市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审查委副主任、目标办主任、审判员,现任登封市人民法院大金店中心法庭庭长。曾被授予“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中原卫士”等诸多荣誉称号。
自担任大金店法庭庭长以来,牛文强年结案在300起以上。2012年,他个人结案413件,位居本院法官结案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