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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法院节前千方百计为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13-01-28 15:32:09


    1月24日一大早,一位外地残疾农民工高某拉着法官高兴地说:“没想到法官当天给俺要回了工资,俺谢谢你!”高某在新郑一家工地干了两个月活,后因腿部做手术留下伤残,该工地老板却以此拒不向高某支付工资,眼下又到了年关,高某又急需备年货,便想寻求法律帮助。法院解情况后,通过诉前调解,与工地老板讲明法律利害关系,为高某当天讨回4000元的工资,解了其燃眉之急。

    在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河南新郑法院对涉及农民工讨薪案件,尽力把工作做细做实,让他们高高兴兴地回家过春节。十多天来,该院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0多万元。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案件,目前,该院把服务农民工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涉及农民工案件审判工作,想方设法不让农民工跑冤枉路,降低诉讼成本。一是通过电话立案、就地立案等方式,减少对偏远和行动不便的农民工的诉累;二是在法庭设立“涉农”巡回法庭,在每个镇建立便民诉讼联系点,必要时就地开庭;三是简化办案程序。对于能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设置导诉台,为民工起诉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他们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讨要工资,避免出现上访,聚众闹事以及其他不良情况的发生;立案后,对因工资被拖欠、打不起官司的民工,经审查后,办理减、缓、免诉讼费手续;在立案庭专门设立了调解速裁小组,对涉及民工工资的民事案件,加大调解力度,保护民工权益,对调解不成的依法速裁,早日结案;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尽快执行回农民工资;对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责令有关单位先予支付农民工资;对有诉讼保全条件的,依法采取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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