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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法院开展"三个点"工程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造福一方百姓

  发布时间:2013-01-09 14:12:49


    一年来,荥阳市人民法院开展了司法为民"三个点"活动:即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人民调解联络点;在每个乡镇确立一个法律服务帮扶点。该活动开展以来,荥阳法院以此为契机,立足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涉农审判工作,有力维护了辖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得到了上级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截至2012年12月底,荥阳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5次,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共审结案件23件,其中调解结案20件;共到法律服务帮扶点开展帮扶活动5次,为帮扶点解决实际问题14件。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荥阳法院的法官们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或农民家中了解情况,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开庭审案,既不影响农活,又利于案件的调解结案。各法庭定期或不定期在各乡镇设立的巡回审判点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并把庭审和调解现场设在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村委会办公室等地,既方便了农民诉讼,减少农民的诉讼负担,又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荥阳法院与荥阳司法局多次召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会议,就如何开展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指导,如何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相互联动、有效配合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研究,达成很多方面的共识,并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的若干意见》。同时各人民法庭积极行动起来,按照《意见》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在开展和谐建设法律服务帮扶活动中,荥阳法院在各帮扶村设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各法庭庭长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法庭审判员及帮扶村"两委会"主要成员担任。同时按照法院《"三个点"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各法庭积极到各帮扶村开展帮扶活动。他们指导帮扶乡村如何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以及会上如何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还通过在帮扶村审理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案件,就案讲法,用实例和伦理道德教育农民群众。同时建立了法庭与帮扶村涉法问题联系、沟通、解决机制,对涉及农作物种植、农产品购销等纠纷和因为劣质农用物资造成损害的纠纷和涉及农民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纠纷,法庭派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收案、及时审判、及时执行。对帮扶村出现的村民矛盾正在激化的纠纷,各法庭及时派人到现场做工作,使多起矛盾纠纷得以平息,避免了出现恶性事件;同时到帮扶村协助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协助人民调解员调处解决;进帮扶村对村民进行法制教育,为村民上法制课。

    荥阳法院通过司法为民"三个点"工程的开展,实实在在为辖区的百姓办了实事,真正做到了"人民法官为人民",他们以实际行动践行着科学发展观,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造福了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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