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进一步推进司法公正和司法阳光化,新密法院不断完善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新密市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工作实施方案》,努力使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该《方案》明确规定了旁听庭审的范围和具体旁听形式。原则上将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都纳入到旁听范围,由院办公室安排专人每周末将下一周开庭时间安排报送人大和政协相关联络人,并提供旁听人数和旁听代表委员具体身份等方面的建议。旁听形式分为法院邀请或人大、政协主动组织的集体旁听和个人持代表证旁听两种方式。集体旁听要在庭审前给代表委员们发放旁听证,并在旁听席划出特定区域供其就座,对持代表证自行旁听的代表委员则予以登记并定期向人大、政协汇总。
此外,为了强化旁听庭审职能,切实发挥代表委员的监督作用,《方案》规定,给每位旁听代表(委员)发放《旁听庭审注意事项》以及《庭审征求意见表》,请代表委员们就法官的仪容仪表、庭审行为、程序合法性、实体公正度、驾驭庭审的能力等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量化考评和整体点评,并与该院内部的庭审评查相结合,由代表委员联络办公室对庭审评议表予以收集和梳理,并适时组织座谈,集中听取对庭审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好的意见和建议将通报给承办法官及庭长,由相关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做好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计划以书面形式向人大、政协相关联络人或代表委员本人作出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