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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电子卷宗档案管理

  发布时间:2012-12-19 10:40:40


    今年以来,新郑市法院大力加强电子卷宗建设与管理,及时升级电子档案系统,建立专门的电子卷宗录入室,初步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生成,方便当事人查询卷宗、法官阅卷,提高电子卷宗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一是加大档案信息化投入力度。建立专门的电子卷宗录入室,购置15台高速扫描仪、2台高端复印机等设备,聘请3名速录员由档案室统一管理,专门对2011年以来已结案件卷宗进行同步录入,为电子卷宗档案工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人力保障。

    二是规范电子卷宗工作运行。出台《电子卷宗录入暂行规定》、《电子卷宗保密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电子卷宗录入。依托电子卷宗系统,由审管办对卷宗材料进行统一评查,交录入室进行集中录入后,通过传输平台交档案室归档,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分类管理。目前已制作成电子卷宗3000余册,实现电子卷宗同步录入,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法官调阅卷宗。

    三是加强电子卷宗工作考核与系统维护。将各部门电子卷宗工作和档案室录入情况纳入本院岗位目标考核范围,与评先选优和奖惩挂钩;在日常使用中发现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维护,确保系统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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