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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

  发布时间:2012-12-17 14:15:58








    12月16日上午9:30,二七区法院在火车站广场举行集中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案件” 暨“执行开放月”执行款发放仪式。郑州市中院、二七区人大、政协、政法委等多单位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城务工人员代表受邀参加发款仪式,活动共向26名申请人发放执行款近500万元。

    二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焰斌介绍:按照省、市法院的要求,二七区法院从11月中旬起,先后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和第三次集中曝光被执行人暨“执行开放月”活动,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千方百计,克难攻坚,审执结了一批有影响的、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涉农民工案件和典型的欠帐户案件。共审结涉农民工权益案件近50起,涉案标的70余万。执结涉农民工及其他重点案件95件。特别是在集中曝光活动中,敢于执行,不怕碰硬,集中曝光12名重点欠帐户,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和夜间执行行动4次,司法拘留13人被执行人,罚款30多万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82次,集中执结了一大批涉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涉弱势群体的重点案件。在今天仪式上,共向26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申请人发放近五百万元的执行款,其中涉进城务工人员案件款60余万元。通过这次发款活动,使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切实得以实现,过一个温暖、踏实、幸福的新年。

    手捧一叠叠崭新的百元钞票,进城务工人员孙兵激动地说:“感谢二七法院执行局在最短时间内为我执行回被欠工资,我们全家又可以过一个“肥”年了”。孙兵是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申请人。2010年9月,孙兵和王老板口头约定,由他出设备和工人为王老板进行道路勘察,王老板年底按实际工作量给孙兵结算工资,直到2011年底,孙兵他们也未拿到应得的工钱。孙兵是外地人,靠带领工人为别人打点零工为生,经常露宿在工地,生活很艰苦,在郑州又无依无靠,无奈之下,孙兵把王老板告到二七法院,二七法院审理后作出公正判决,并在执行局干警的努力下为孙兵要回了工资10000元。

    市中院执行局罗保善副局长在发款仪式上指出,要珍惜人民群众的这份感情,尊重这份感情,把此化为最有效的力量,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来。一要继续扎实开展“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案件”活动。对涉及进城务工人员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二要继续推进集中曝光被执行人暨“执行开放月”活动的开展。要用足、用够强制措施,对欠帐不还的赖债户要坚决采取公开曝光、限制高消费甚至司法拘留等措施,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赖帐可耻”的氛围,敦促当事人履行义务,提高案件执结率,切实彰显法律权威尊严。三要着力营造大审判、大执行工作格局。希望全社会关注、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特别是执行工作,为法院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仪式结束后,王爱平局长亲自到因交通肇事致残的申请人王延宏家中,为其发放执行款。王延宏家住郑州市管城区印刷7街47号院28号楼40号。2010年12月24日,申请人王延宏骑电动车从铭功路由南向北正常行驶,被出租车撞伤,左下肢严重损伤,至今不能行走,还需要二次治疗。王延宏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儿女还在上学,全家人指望王延宏挣钱养活,由于车祸致残后,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2012年4月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赵锋分三次为申请人王延宏执行回15000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二七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孙维宁表示,二七区法院在此两项活动中,积极安排,严密部署,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工作中做到了感情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使进城务工人员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阳光和温暖,使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迅速得以实现,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辖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火车站广场人流密集,活动现场吸引了大量务工人员驻足观看,同时,有许多务工人员前来咨询自己遇到的欠薪问题,二七区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法官均一一给予详细解答,鼓励务工人员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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