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现减刑工作中法院、检察院和监管部门工作职责和流程,消除该项工作的神秘感,避免到监狱参加庭审的不便,2012年12月10日上午,郑州中院审监庭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提请的罪犯于海红减刑一案,并当庭进行宣判。
该案是郑州中院审监庭探索减刑案件庭审模式的一次积极尝试。本次庭审与以往庭审最大的不同是,注重展示减刑工作中各职权机关依法正当行使职权,全面审核罪犯改造表现,着重查明罪犯主观世界是否改造成功。
本次庭审由郑州中院审监庭庭长杨玉梅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此案。郑州中院李保甫副院长陪同省法院减刑假释庭张云龙庭长及多名省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郑州辖区各监狱主管刑罚执行工作的监狱长、检察机关驻狱检察人员和部分高校学生也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围绕监外开庭庭审新模式和如何做好监外开庭工作进行了深入座谈,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