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单位利用自有房产抵押借(贷)款,不失为当下经济运行中融资的好方式,但私下抵押小心遇上诈骗陷阱。郑州市个体户孟银(化名)伪造房产证抵押借款,得了个身陷囹圄六年半,受害人刘女士被骗走21万。
今年35岁的孟银,来自新密市农村,由于近来门店资金运转匮乏和债台高筑,到银行贷款又没有货真价实的资产做抵押,于是打起了用产权证骗取借款的歪注意。2011年4月28日,孟银在地摊儿上伪造了户名为张某的假房产证,故作镇静的来到郑州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由于财会人员揽客心切不按制度办事,他用该假证还真骗过该公司数道程序的“审核”,最后用假证做抵押贷出了10万元现金。小试牛刀,看着到手的巨额现金,孟银不由得沾沾自喜。然而到年底贷款到期后,习惯于“拆东墙补西墙”孟银,自然无力归还借款。于是他一不做二不休,继续演绎骗借把戏儿。2012年月6日,孟银来到位于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居民楼内刘女士的家中。声称以开药房利润丰厚并急需用钱,愿以自己的朋友张某的“房产证”做抵押,并支付高额利息,谈妥欲从刘女士处借款50万元。2月7日下午,孟银从被害人刘女士处顺利借出现金11.9万元。他将此款归还了在郑州市某担保公司的借款本息,还装模作样的将户名为张某的假房产证解押出来,立即又抵押给被害人刘女士。刘女士于2012年2月9日和2月11日两次又借给孟银共计11万元,孟银将该款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巨款借给外人,刘女士毕竟有些担心,后来到房产部门确认才知该房产证纯系伪造。刘女士动用亲戚朋友的力量逼迫孟银还款,孟银东借西拼仅归还了被害人刘女士1.3万元,余款迟迟没有影踪。2012年2月22日,忍无可忍的刘女士约来亲友将孟银扭送至公安机关,直至押上法庭,她的 21.6 万元借款仍未追回。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孟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的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日前,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孟银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孟银退赔被害人刘女士经济损失21.6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