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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法院成功执行一起“老赖”高消费案

  发布时间:2012-12-07 10:50:11


    2012年12月4日晚,登封市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欠下他人巨额借款不还,还开着豪车到洗浴中心打牌消遣的案件。

    2009年1月,张某夫妇在开发房地产过程中,向郭某借款430万元,当时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郭某多次向张某夫妇讨要该款,但张某夫妇仍然推拖不还。万般无奈之下,郭某将张某夫妇一并告到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张某夫妇答应分期归还该笔欠款。但其在归还了200万元后,却再也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此案在2012年3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张某夫妇,督促其及时还款,但张某夫妇仍然无动于衷,采取各种方法逃避执行。

    全省法院第三次集中曝光“老赖”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开展以来,登封市法院对这起标的额较大的执行案高度重视,特意指令执行人员加快对该案的执行。2012年12月4日晚,登封市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人打来的电话,称张某夫妇在登封市区一家洗浴中心打牌消遣,且赌注较大。得知这一信息后,执行局长刘隆斐迅速带领执行人员和法警,不顾天气寒冷,在洗浴中心将张某夫妇逮个正着,当场从其身上搜出现金5000元,银行卡7张,各种娱乐场所消费卡4张,并扣留其价值145万余元的奔驰轿车一辆。

    在法律的威严面前,张某夫妇终于答应尽快还款。12月5日下午,张某夫妇亲自来到法院执行局,向执行人员送上现金20万元,并承诺其余欠款在三个月内还清。至此,这起典型的赖债不还执行案,终于在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有了一个比较圆满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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