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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中院、中牟法院协助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现场会

  发布时间:2012-12-03 16:26:30


    11月27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现场会在郑州中院和中牟法院的协助下于中牟顺利召开。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行政庭庭长宋炉安、副庭长别志定,省政府法制办应诉复议处处长徐守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荣瑞,郑州中院副院长李广湖,中牟县县委政法委书记李晓亮,中牟法院院长王炅,以及郑州、开封、洛阳、许昌、新乡五中院行政庭庭长及其辖区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行政机关的三十余人参会。现场会由宋炉安庭长主持。

    中牟县李晓亮书记致辞,王炅院长介绍了该院对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保护方面的经验做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建设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及进城务工人员代表做了发言。省人社厅张荣瑞局长就建立全省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省人社厅和省法院联动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成效及做法进行了介绍。五个中院行政庭庭长就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及工伤、社保、工资等案件审执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代表针对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诸多问题,如如何形成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建立长效机制,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等等提出了较好的意见和建议。

    最后史小红院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以进城务工人员为本,继续加大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加大诉前保护和执行力度,高效审执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相关案件。法院要快立、快审、快执,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时拿到工资,让受到工伤的人员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让他们有尊严、有保障地生活。三是法院与有关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与有关行政机关要相互理解支持,畅通沟通渠道,加强日常工作交流,从宏观、个案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四是要建立健全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加大探索力度,大胆创新,如对用人单位的监管、源头预防争议发生等,法院可就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做出详细规定,避免运动式司法。史院长希望,人民法院和相关行政机关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做好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工作,使他们穿有所衣、老有所养,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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