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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聚餐后一员工死亡 单位被裁决担责不服遂起诉

  发布时间:2012-11-19 19:53:00


    酒店员工张某下班与同事聚餐,次日其家人发现其昏迷,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身亡。为此张某家属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酒店支付张某家属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该酒店不服裁决,觉得自己不该承担全部责任,遂将张某家人起诉到法院。近日,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成功调解了此案。

    张某于去年4月25日入职某酒店担任经理,当时,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同事王某、宋某辞职,下班后就约了大家聚餐,聚餐的时候张某喝了大概不到4两的白酒,聚餐结束后大家各自回家。

    “聚餐结束分开的时候他还好好的呢”。张某的同事说。谁曾想第二天,张某就昏迷不醒,家人将其送往医院后经诊断为脑出血,后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张某家人提出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该酒店赔偿张某家人丧葬费、抚恤金等费用20余万元。

    酒店这下觉得自己委屈大了,遂将张某家人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酒店不承担责任。

该酒店诉状称,张某是头天晚上跟同事聚餐,第二天早上9点40其家人才发现张某受伤并将其送往医院。作为与张某同住的家人特别是他的妻子,竟然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张某受伤,实在是令人费解,其家属放弃治疗也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之一。

    另外,法律对因工伤亡规定了职工及家属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没有规定非因工伤亡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

    该酒店认为,张某在单位上班仅3个月,尚在试用期,双方还未正式确定劳动关系,他对单位的工作情况还处于熟悉阶段,为单位创造的价值有限,若让单位为其承担20余万元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平;另一方面,酒店认为张某的同事王某等人也应对张某的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之后,了解到死者张某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上有父母下有儿女,张某的意外死亡使其家庭失去了顶梁柱,其家人也悲痛不已;但是酒店被裁决承担赔偿责任也是觉得十分委屈。

    后通过法官的努力,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酒店赔偿张某家人各项损失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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