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上午,郑州全市行政审判工作会议在荥阳召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新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广湖、荥阳市委书记马锁文、市长袁三军、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淑霞、政协主席付冬菊以及中院行政庭全体同志和全市基层法院主管行政副院长、行政庭庭长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这次会议是为了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的讲话精神,总结近两年来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经验,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全市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行政审判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会议中,中院副院长李广湖强调行政审判队伍要忠实履行职责,不畏困难,锐意进取,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把行政审判工作搞好,努力把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为郑州市科学、和谐发展、推进富民强市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同时也提出几点建议:一是依法审慎受案,把好案件源头关。二是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扎实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主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三是要提升案件质效,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四是坚持协调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五是加强沟通互动,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六是夯实审判队伍,不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保障行政审判高效运转。
最后,中院院长王新生作了总结发言,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积极性;(二)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切实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三)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每一件行政案件;(四)加强协调,促成和解,促进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五)建立申诉立案审查处理和终结机制;(六)统一行政案件的裁判标准;(七)加强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八)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